一、入學與註冊
1、各縣市根據專業計劃名額報送培訓學員信息,按時報到辦理入學手續。
2、在冊學員須按規定辦理交費手續,學生未經請假逾期不辦理上述手續,按自動退學處理。
3、已註冊的學員由成人教育部建立學業檔案。檔案內容包括學員分班信息表、喀什地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卡、喀什地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表、成績報表、獎勵或處分的決定、結業考核成績、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考評表等。學員結業和中途退學時,其中有關檔案由天辰寄交學員所在單位歸入本人檔案。
4、學員證需蓋成人教育部章方才生效,學員證只證明本人的學員身份,不作它用。學員證若有遺失需要申述理由,並經成人教育部證明屬實後辦理補發手續。結業或退學時須按規定將學員證交回,方可離校。
二、考核與成績評定
5、學員必須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門課程的考試。考核成績載入喀什地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卡、喀什地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表,作為結業的依據。
6、課程總成績的評定在結業考試及格的前提下,平時成績占20~30%,期末考試成績占80~70%。平時成績包括考勤、筆記成績。成績一般以百分製計分,總分滿60分為及格。
7、考核前應對學員考勤、聽課筆記全面檢查,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核資格。
①缺課時數累計超過總學時的10%者。
②聽課筆記缺交數,超過15%者。
8、不能參加考試,須提前向成人教育部報備,辦理保留學業請假手續。凡擅自缺考或請假未準而缺考者,該課程按曠考處理。
9、學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規定》,凡考試作弊(不論是主動或協作作弊也不論其作弊程度如何)者,其該門課程的成績作零分計,再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10、學員考核成績不及格或請假缺考的課程可向成人教育部申請參加相同課程的考試。
三、退學及轉專業
1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退學或令其退學:
①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不適宜繼續培養者。
②因犯有嚴重錯誤或其他原因,不適宜繼續培養者。
12、學員退學時,按規定辦理退學手續,學費不退。
13、在冊學員一般不予轉培訓專業,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轉培訓專業,需由班主任審核後由成人教育部辦理轉專業手續。
四、考勤與紀律
14、學員要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天辰平台的各項規章製度。
15、學員必須按時參加教學活動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者,須持有關證明及時向成人教育部履行請假手續。凡未經批準或超假不補辦手續者以曠課論處。
16、對曠課學生按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乃至取消培訓資格處分,曠課時數超過總學時的10%者,經教育仍不改正者,應令其退學。
五、獎勵與處分
17、經天辰全面考核和征求學生所在班級意見後,凡思想品德好,成績優秀者或班級工作表現突出的學員,可授予“優秀學員”稱號並給予獎勵。
18、凡有違法亂紀行為的學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留校察看、勒令退學的處分。
19、凡受到獎勵或處分的學員,學校將及時通報學員所在單位,並歸入學員檔案。
六、結業
20、學員結業時,由成人教育部對學員思想品德、學業成績作出全面鑒定。對考核合格學員發給繼續教育合格證書,並報送各縣市人社局。
備註:本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與《天辰平台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集中培訓管理暫行規定(試行)》同步實施實施,如與上級部門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部門規定為準。如有違反者根據《天辰平台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集中培訓管理暫行規定(試行)》進行處理。
本辦法最終由成人教育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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